越南網絡新法生效 網民微博不得轉發新聞
2015-09-30 來自: 陜西印象信息技術有限公司 瀏覽次數:2911
一項爭議性的網絡新法規9月1日在越南正式生效。根據這條被稱作“72號令”的新法,博客、社交網站不能用來分享新聞性文章,只能用來分享個人信息。法律還規定,外國供應商應將服務器放置在越南境內。
據報道,“72號令”規定:網絡用戶的個人社交網站頁面以及博客頁面只能包含“個人信息”,不得引用、張貼或轉發“公共信息”。其中,“公共信息”的范疇包括但不限于報刊、新聞通訊社以及其他國有網絡媒體機構發布的消息?!?2號令”7月15日經越南總理阮晉勇批準,該法令還禁止互聯網服務供應商發布***涉及“反越、破壞公共安全、社會秩序及***統一”的信息。越南信息和通信部副部長南勝表示,新法令旨在“幫助網絡用戶在網上看到準確、不含雜質的信息”。
互聯網公司、人權組織以及美國政府都曾對此項法規提出批評。上個月,美國駐越南大在一份聲明中說,法令限制個人在網絡空間可以分享的信息類型,然而“人的基本自由在網絡外和網絡內應同樣適用”。代表谷歌、Facebook等公司的工業組織“亞洲互聯網聯盟”稱,越南的舉措會壓制創新、阻礙外國公司在越南發展。
據悉,今年以來越南已有數十名網絡活躍人士被判從事反對政府活動。越南互聯網用戶超過3000萬。